关于申报2026年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项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儿科药师的科研学术能力,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临床转化和创新,浙江省药学会本年度继续开展儿科药学专项科研资助工作。现将2026年度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项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本年度资助项目研究方向包括:儿童适宜用药研发、儿童特色院内制剂研究、儿科用药临床综合评价、儿科智慧药学与信息化管理、儿科精准用药、儿科药物警戒、儿科药学人才培养、儿科驻科药师药学服务、儿科安全合理用药科普、儿科超说明书用药循证评价、儿童相关疾病用药的机制研究等领域。
二、资助强度与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儿童适宜用药研发、儿童特色院内制剂研究)资助经费为3万,拟资助5项左右。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拟资助10项左右。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
三、申报对象
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及浙江省内设有儿科的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以及有儿童药物研究相关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在职人员。原则上重点项目限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报。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 项目负责人系浙江省药学会会员,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等结构合理;
3. 依托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4.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5. 项目要体现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6. 高校、科研院所的申请者需在可行性报告中“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部分说明已具备的儿童药物研究相关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7. 已获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项科研资助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请登录“浙江省药学会官网”(www.zjpha.com)点击首页中部“申报入口”—“微信扫码登录”—“申报管理”—“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填写申报资料。系统将自动生成《申报表》,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通过系统上传提交。
2.《申报表》原件请装订一份邮寄至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业委员会(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临床药学办公室)。
六、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知识产权归属
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告等,须注明获得“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项科研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资助或作有关说明。项目成果归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业委员会与依托单位共同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正怡
联系电话:0571-86670410
浙江省药学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浙药会【2026】26号关于申报2026年浙江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项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