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药学会第十七届优秀医院药师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优秀医院药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浙江省药学会已完成本项目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
请异议人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会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学会联系人和电话:浙江省药学会秘书处 王玉莲 0571-87234469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邮编:310064
附件:关于浙江省药学会开展第十七届优秀医院药师评选结果的公示.pdf
浙江省药学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