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切实推进我省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工作,全面提升临床合理用药能力,强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浙江省药学会组织设立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2025年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1.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与循证研究
重点疾病领域(如肿瘤、心脑血管、内分泌、抗感染等)药物的临床综合评价;基于真实世界研究或随机对照试验的药品疗效与安全性评估;基于循证医学的药物治疗方案优化研究。
2.特殊人群用药安全与个体化治疗研究
儿童、老年人、孕产妇、肝肾功能不全等特殊人群的用药方案优化与风险;治疗药物监测(TDM)与基因多态性指导下的个体化给药方案研究;新型给药系统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与评价。
3.中药临床用药评价研究
中药注射液、中成药、经典名方、医院中药制剂临床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的药学评价与优化。
4.药学服务创新与智慧药学应用研究
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临床用药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系统构建;互联网医院、慢病管理等新模式下的药学服务路径与效果评价。
二、资助强度与研究周期
省市单位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 5 万,资助 3 项左右;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 2 万,资助 7 项左右。区县单位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 2 万,资助 5 项左右;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 1 万,资助 10 项左右。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研究。
三、申报对象
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从事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工作的人员。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系浙江省药学会会员,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 (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的年龄、专业、研究方向等结构合理;
(三)依托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 度 、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四)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五)申请的项目要体现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六)已获浙江省药学会其他专项科研资助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申请表”和“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项目依托单位向浙江省药学会提出申请。
(二)“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各1份,A4纸打印并装订,纸质版报送至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业委员会,电子版申请书从浙江省药学会网站(www.zjpha.com)下载,发送至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业委员会邮箱(zjphazhpj@163.com)。
六、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知识产权归属
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告等,须注明获得“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资助或作有关说明。项目成果归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业委员会与依托单位共同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专业委员会:王军 联系电话:13634283968
黄平 联系电话:13634283968
药学会秘书处:周丽姿 联系电话:0571-87245802
E-mail:zjphazhpj@163.com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 109 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学部室(邮政编码:325027)
附件2 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可行性报告.doc
附件1 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浙药会【2025】56号关于申报2025年浙江省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与研究专项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