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浙江省药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药学会章程》规定,经浙江省药学会13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成立浙江省药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现已产生首届浙江省药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予以公告。
浙药会【2025】49号关于成立浙江省药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的公告.pdf


根据《浙江省药学会章程》规定,经浙江省药学会13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成立浙江省药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现已产生首届浙江省药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予以公告。
浙药会【2025】49号关于成立浙江省药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