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规范》等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会于2025年9月9日组织召开《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规范》《美妆服务站建设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经专家评审认定,该标准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5年9月11日至17日完成公示且未收到异议。现予以立项。
请各相关起草单位及时组织实施标准编制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性、严谨性与权威性,切实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实践价值,按期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
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联系人:郑乐贵 0571-87245802
邮箱:zjyxh2017@163.com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浙药会【2025】44号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规范》等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