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科学传播短视频类新媒体制作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浙江省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省药学会于2025年6月5日组织召开了《卫生健康领域科学传播短视频类新媒体制作规范》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经专家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7天(2025年6月6日至6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药学会秘书处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联系人:郑乐贵0571-87245802
邮箱:zjyxh2017@163.com
附件:
浙江省药学会团体标准制订清单
序号 | 计划号 | 标准项目名称 | 主要起草单位 |
1 | T/ZJSPA001-2025 | 《卫生健康领域科学传播短视频类新媒体制作规范》 | 浙江省中医院、浙江大学 |
浙江省药学会
2025年6月6日
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科学传播短视频类新媒体制作规范》团体标准立项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