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与医共体药事管理专项科研资助项目(齐鲁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合理用药管理,提高药学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药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同质化水平,浙江省药学会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与医共体药事管理专项科研资助项目(齐鲁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
1.主题:公立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与医共体药事管理。
2.课题申报方向:
(一)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药事管理质量控制;(2)药学服务管理;(3)合理用药管理;(4)智慧药学与药学信息管理;(5)药品管理模式;(6)药品采购管理;(7)药物临床综合评价;(8)药学人力资源管理;(9)其他相关研究等。重点关注我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的热点及难点问题,紧跟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与创新药学服务,探索新方法新技术。
(二)医共体药事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药学服务同质化管理;(2)区域审方与点评模式;(3)药品目录整合与动态管理;(4)医共体合理用药监测与干预;(5)慢性病全程化药学服务模式;(6)医共体药学信息化建设;(7)基层药师能力提升;(8)其他相关研究等。重点解决医共体药事管理中的痛点(如资源分配、信息互通、基层能力),突出创新性和实践价值。
3.项目管理: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目周期2年。项目成果归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与依托单位共同所有。
二、申报对象
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方向限三级医疗机构申报,医共体药事管理限基层县域医共体单位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系浙江省药学会会员,必须是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或由其推荐的在职药学人员,具有药学(全日制)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三)依托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申请的项目要体现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四)同一依托单位限报1项;
(五)已获医院药学和临床综合评价专项科研资助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与医共体药事管理专项科研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与医共体药事管理专项科研资助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通过项目依托单位向浙江省药学会提出申请。
(二)“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各一份,A4纸打印并装订提交药学会,同时提交申请书的电子版,发至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邮箱(zjyyyx2007@163.com)。
五、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莲;联系电话:0571-87234469;
E-mail:zjyyyx20070163.com。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邮政编码:310003
附件: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