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文件精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见浙江省科技厅官网http://kjt.zj.gov.cn/,简称《通知》)。我会为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单位,现征集提名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必须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精神和《通知》的有关要求。
二、征集范围
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为本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请提前联系省药学会秘书处。于2024年8月1日12时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在线办理”,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提名书。提名书填报截止时间为 8月20日18时。
提名材料和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证明材料(公示具体内容按照《通知》提名工作指南规定的公示内容)于8月15日前完成,打印纸质版一份报送我会,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我会电子邮箱:zjyxh2017@163.com。
四、提名项目遴选
我会根据征集情况,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提名项目进行论证遴选。项目遴选和审核通过后,纸质版提名书(审核通过带水印、完成人签字)及附件一式一份于8月25日前递交我会秘书处,我会盖章、签字后于8月30日18时前上传至省科技厅“在线办理”系统。
本次遴选按照《浙江省药学会提名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实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丽姿 蒋振涛
联系电话:0571-87245802
邮箱:zjyxh2017@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邮编:310003
附件:
1.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安排
2.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3.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4.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5.浙江省药学会提名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实施办法(试行)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