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药学会章程》规定,经浙江省药学会13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成立浙江省药学会体外诊断试剂专业委员会。现已产生首届浙江省药学会体外诊断试剂专业委员会,予以公告。
浙药会【2023】55号关于成立浙江省药学会体外诊断试剂专业委员会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