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浙江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2023年浙江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浙药会〔2023〕20号文)、《浙江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要求,浙江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已完成申报推荐、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等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至9月18日。
请异议人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会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2023年浙江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浙药会〔2023〕20号文)、《浙江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要求,浙江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已完成申报推荐、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等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至9月18日。
请异议人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会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