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药学会章程》,按照《浙江省药学会专业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办法》规定,经民主推荐、酝酿,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药物毒理学专业委员会,现予公布。
浙江省药学会关于药物毒理学专业委员会换届改选结果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