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简介学会章程组织架构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学会要闻业界新闻行业准则团体标准年报专区科技奖励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学会规章
科普宣传
药学科普
专业委员会
全部
药讯专区
药讯简介投稿须知往期查看
学会党建
党支部介绍党支部成员党建新闻清廉建设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单位会员名录会员风采

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千红杯”医院药事管理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浙江省药学会
  • 浏览量:13
  • 发布时间: 2021-03-25

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各市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在医院药事管理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管理者,我会决定开展第二届“千红杯”医院药事管理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浙江省药学会会员,从事医院药学工作20年以上,在三级医院工作者具有主任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医院工作者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所在药学部门管理岗位(正主任岗位5年以上,副主任岗位10年以上);
   2.所管理的部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五年内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接受各部门工作检查均合格,全院临床用药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做到积极促进、有效监督;
   3.所管理的部门的工作环境及设施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有利于优化操作和提升为病人服务的质量,适应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药品在适宜、安全、整齐、清洁的环境中储存、准备和配发;
   4.所管理的部门有健全的管理架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检查考核办法,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档案、记录完整;对执行情况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评价,有持续改进措施,并取得实际成效;
   5.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工作模式,积极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学工作,在临床用药中能够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咨询作用;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人性化和个性化服务;有能够代表专业水平的具体事迹;
   6.重视医院药学人才,特别是临床药师的培养,已建立专职化、专科化临床药师队伍(三级医院大于5名,二级医院大于3名)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7.近三年所管理的部门内人员每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三级医院至少6篇,二级医院至少3篇;近5年论文获药学会的奖项表彰;申报过各级各类课题和基金,参加浙江省药学会或其他学会学术交流、讲课、药学服务活动;
   8.积极参与推动学会建设活动。
   二、名额分配
   各市限推荐1名,各省级医院限推荐1名,由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组织评选,最终名额限项10项。
   三、推荐材料报送
   各市药学会和我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省药学会秘书处(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0号改革月报大楼10楼1003室),逾期不再受理。
   邮编:310003;   邮箱:
zjyxh2017@163.com;
   联系人:王玉莲(0571-87234469),周丽姿(0571-87245802)。
   报送的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推荐材料包括:
   1.医院药事管理奖推荐表(见附件),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和推荐机构(市药学会或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的公章。
   2.一张2寸证件照(电子版)和候选人优秀事迹材料一份(500字以内)。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事迹突出。
   3.近五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著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定程序
   由我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千红杯”医院药事管理奖审核评定工作。获得医院药事管理奖称号的人员,将在2021年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进行表彰,受表彰者将受邀参加学术年会并提供参观学习的机会。

 

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千红杯“医院药事管理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浙江省药学会“千红杯”医院药事管理奖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省药学会“千红杯”医院药事管理奖评选条件申请表.doc

首页|
学会概况|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政策法规|
科普宣传|
专业委员会|
药讯专区|
学会党建 |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571-87245802
Email:zjyxh2017@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浙江省药学会 版权所有浙ICP备081106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