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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误区,你有没有?

  • 浙江省药学会
  • 浏览量:78
  • 发布时间: 2025-07-30

很多人都知道,药品在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很有可能会导致不良反应。不良反应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有许多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今天就给大家列举一些常见的认识误区,让大家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安全合理用药。



01

误区一  发生不良反应就是药品质量不合格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大多是由于药品本身的固有效应所致,也和患者的年龄、性别、遗传因素等有关。使用任何药品均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发生不良反应并不代表药品质量有问题。

话又说回来,在临床上,使用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者合格药品使用不当如药物过量,都有可能会导致患者出现异常或不适,表现为用药后的不良反应。这个时候就要注意辨别,尤其是短期内发生的病例数异常增多,或者是病情较以往获知的不良反应表现更严重的情形,要辨别是否存在药品质量问题或者使用不当的问题。



02

误区二  药品不良反应就是副作用

这个认识是片面的。药品不良反应有以下多种表现,副作用只是其中较为轻微的一种。

副作用:是指药物在正常剂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的无关的作用。一般比较轻微,多为可恢复性的功能失调。例如,阿托品用于治疗胃肠痉挛时,会出现口干、便秘等的副作用,停药后就会好转。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某些患者对某些药物特别敏感从而导致相对剂量过大而出现的一些严重损害,包括功能紊乱和病理损害。例如,大剂量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可导致耳聋和/或肾功能不全。

变态反应:是指机体受药物刺激引起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机体生理功能障碍或组织损伤,又称过敏反应。该反应通常仅发生在少数病人身上,与药物的药理作用和用药剂量无关,反应性质各不相同,不易预知。例如,青霉素可引起过敏反应甚至休克。

继发反应:是指继发于药物治疗作用之后的不良反应。继发反应不是药物本身的效应,而是药物主要作用的间接结果。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后肠道菌群失调从而出现二重感染,是最常见的继发反应之一。

后遗作用: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仍残存的药理效应,又称后遗效应。例如,服用地西泮、艾司唑仑等助眠药后,次日早晨仍感觉精神不振、昏昏欲睡。

特异质反应:是指少数特异体质患者对某些药物反应异常敏感,反应性质也可能与其他人不同,反应严重程度和用药剂量呈一定比例。例如,蚕豆病患者,体内先天性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吃了蚕豆或者是服用伯氨喹类药物后,容易发生急性溶血性贫血。

停药反应:又称撤药综合征,是指患者长期服用某种药物,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加重的现象。例如,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突然停药后,可能会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出现乏力、恶心、呕吐、低血压等症状,还可能导致原有的疾病复发或加重。

其他还包括依赖性、致癌、致突变和致畸作用等。


03

误区三  新药的不良反应更少更安全


各个国家对新药的上市都是很谨慎的,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总的来说,必须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才会批准一种药品成为新药上市。但是,新药在临床试验阶段,通常存在这些局限性。一是试验周期通常为数月至数年,难以评估长期用药的安全性;二是参与用药的样本量有限,通常为数百至数千名受试者,难以覆盖罕见的不良反应;三是受试者选择严格,通常排除孕妇、老年人、合并肝肾功能不全者或正在服用其他药物的人员。上市后,这些人群也很有可能成为用药人群,并有可能因其特殊的生理状态或药物相互作用而发生不良反应。

因此,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更要警惕,要关注新的不良反应、严重的不良反应类型的变化,要关注特殊人群用药和药物相互作用带来的安全性问题。反而老药在经历过临床长期使用后,大家对它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有更全面的了解,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安全。

04

误区四 药品说明书上列举的不良反应越少越安全


药品说明书中列举的不良反应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不能简单以数量多少判断它的安全性。首先这和药品上市时间的长短有关。新药临床试验样本量小、周期短,可能仅发现常见不良反应,而一些罕见或长期毒性(如发生率<1/1000 的反应)可能要在上市后经过大规模人群使用后才会发现并列举到说明书中。而老药已经经过长期监测和研究,可能在说明书中列举较多的不良反应,但这恰恰也说明对安全风险的认识更为全面。

其次,这也和药品企业对不良反应的认识有关。有些企业可能会因为影响药物销售等顾虑,对不良反应的介绍较为保守,或仅列举法规强制要求的内容,导致说明书“看起来安全”,但实际发生的不良反应不一定少;而严谨的企业则会主动进行上市后安全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说明书中对不良反应进行详细介绍(即使机制尚未完全明确),给临床合理的提示和参考。

可喜的是,随着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公众对药品安全认识的日益改善,严谨的企业越来越多,他们切实地承担起了药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修订说明书安全性信息等方式,把自己的产品可能导致的不良反应尽可能详细地告诉用药者。

05

误区五  非处方药不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由于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会有很大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相对来说,非处方药的不良反应比处方药的不良反应会少一些,轻一些,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非处方药也是药,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导致死亡。所以用药者在使用非处方药时也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或遵医嘱使用,不随意增加剂量或次数,不随意改变用药方式或途径,用药后应关注不良反应的发生。

06

误区六  中药的不良反应比化药少


这不能一概而论。首先中药也存在毒性药材,需要通过科学炮制减少毒性,如附子(含乌头碱)需严格炮制后使用,生品内服可致命;其次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施治、合理组方,这也意味着中药多为复方(含多种植物、矿物或动物成分),活性成分和毒性物质可能尚未完全明确,使用后同样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一些滋补的中药本身也是药,不但要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不能滥用,而且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也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如常用的滋补品人参可能会引起皮疹、兴奋、失眠、血压变化等。因此,无论是中药还是化药,用药期间和用药后都要注意观察不良反应,一旦发现异常如出现皮疹、黄疸、血尿等,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撰稿: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吕小琴   倪鉴楚

排版:浙江省药学会                        蒋振涛

审核:浙江省药学会                        郑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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