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发布《美妆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批准由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编制的《美妆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为浙江省药学会团体标准,编号:T/ZJSPA 003-2025。
本标准于2025年11月24日发布,并将于2025年12月01日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省药学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浙药会【2025】69号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发布《美妆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