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浙江省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省药学会于2025年9月9日组织召开了《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规范》《美妆服务站建设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经专家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7天(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药学会秘书处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地 址:杭州市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联系人:郑乐贵 0571-87245802
邮 箱:zjyxh2017@163.com
浙江省药学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浙江省药学会团体标准制订清单
序号 | 计划号 | 标准项目名称 | 主要起草单位 |
1 | T/ZJSPA 002-2025 | 《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规范》 |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标准化科学研究院,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港市药业协会 |
2 | T/ZJSPA 003-2025 | 《美妆服务站建设 |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标准化科学研究院,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港市药业协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