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与任务
组织工作委员会是浙江省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的组织工作机构,协助审议需经常务理事会审定的有关事项,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主持本会的组织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研究制定本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本会组织方面的有关问题,向常务理事会提出工作报告或建议。
2、督促检查本会《章程》执行情况,对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负责对本会《章程》解释和说明。
3、指导发展会员和会籍管理工作,提出发展会员、团体会员和聘请顾问的意见和计划。
4、审议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织及改选方案。
5、根据医药卫生及与之相关的学科发展的需要,研究并提出建议或调整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对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初审。
6、审议本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职责和有关细则,并提出意见。组织开展本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活动。
7、承办本会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