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会关于报送2009年学术会议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报送2009年学术会议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
为制定我会2009年学术会议计划,经我会研究,从即日起开始征集2009年学术会议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学术会议计划由我会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我会各主办期刊编辑部及有关部门如举办学术会议,须会同相关专业委员会或我会学术部联合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申报表的填写应认真、仔细,并为打印稿。在提交2009年学术会议计划项目申请的同时,必须将已经完成的2008年学术会议的全部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论文集、报告集、会议学术纪要、图片资料等送交我会存档。
二、学术会议计划的制定,要紧密围绕国家医药卫生工作的重点,开展前瞻性、前沿性和综合性的学术会议。按照“少而精,按时召开,不重复召开”的原则,学术活动组织应切实把注重学术质量和水平放在第一位,每个专业委员会申报学术会议项目一般不超过四项。
三、为加强我会各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的管理,各专业委员会没有列入年度学术会议计划而另行召开的学术会议,需报我会学术部(国内会议)和国际交流部(国际会议)备案后,方可召开。以中国药学会为第一主办单位的国际学术会议,需经中国科协批准后,方可召开。
四、各专业委员会或有关部门请于
五、2009年学术会议计划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编制。中国药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为一类学术会议,各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为二类学术会议。一类学术会议可申请中国药学会I类继续药学教育学分,二类学术会议可申请中国药学会Ⅱ类继续药学教育学分。
六、我会学术工作委员会拟于12月开会审议上报的学术会议项目,初步确定2009年学术会议计划后,上报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秘书长会议审批后实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爱国(010-58699275-818);刘春光(010-5869927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4号建外SOHO九号楼18层
邮 编:100022 传真:010-58699125
E-mail: yxhwag@cpa.org.cn;sunwenhong2002@163.com。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