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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学会文件】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做好2009年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药学会
  • 浏览量:12
  • 发布时间: 2009-05-07

 

 

浙江省药学会文件

 

 

 

   浙药会〔2009〕7号

 



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做好2009年


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市药学会,省会各专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科协浙科协发〔2009〕6号文件《浙江省科协关于进一步推进学会创新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加强学会建设,扩大学会影响,为更多的医药科技工作者服务,根据我会2009年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学会会员发展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发展会员的重要性

会员是学会的立会之本,是学会发展的力量源泉,学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发展会员、联系会员、服务会员。要强化会员的主体地位,确立以会员为本的理念,完善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把发展会员、服务会员作为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不断壮大自身组织,尤其是要重视从青年医药科技工作者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发展会员,使学会的成员组成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并通过学会的各种服务,努力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认真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根据《浙江省药学会“十一五”规划》及《浙江省药学会2009年工作计划》,要在2010年使会员人数达到10000人的要求,今年要着力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争取年末会员人数达到8500人。根据《浙江省药学会章程》和浙药会〔2005〕17号文件,在已有会员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

三、会费缴纳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10元/人/年,一届(四年)一缴,届内入会的,入会时收取本届会费。所收取的会费50%留为市药学会工作经费,另50%上缴省会。

四、新发展会员统计

各市药学会新发展的会员资料,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省会秘书处(入会申请表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省药学会秘书处李菁、潘坚旭

电  话:0571-87245802;13906500260(李),13868036423(潘)

传  真:0571-87245803

E-Mail : info@zjyx.org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0号改革月报大楼10楼3室

邮  编:310003

 

 

     附件:浙江省药学会入会申请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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