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学会文件】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各工作委员会换届改选的通知
|
|
浙江省药学会文件
浙江省药学会关于各工作委员会
换届改选的通知
省药学会各工作委员会任期均已届满,经推荐,产生了新一届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候选人。根据《浙江省药学会章程》第二十五条“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常务理事会审定”的规定和第二十二条规定,采取通讯形式对新一届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表决。
现将“浙江省药学会各工作委员会成员选举选票”(见附件)寄送给各位常务理事,请各位常务理事根据规定进行投票,并将选票在4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回我会秘书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