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会通知】浙江省药学会关于评选学会贡献奖的通知
各市药学会,省药学会各委员会:
在我会和各市药学会的成长发展历程中,一批老同志关心热爱我省药学事业,积极投身药学会工作,为我省药学会的成长发展作出了特别贡献,同时也为自己的人生年华留住了值得珍爱的记忆。
为迎接我会成立60周年,学会决定设立药学会贡献奖,对一批曾经为我省药学会成长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同志进行表彰。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候选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在省市药学会工作的经历,现已退休。
2、按照中国药学会和省科协的工作要求,对省药学会工作高度重视,在制定规划、组织协调等各项活动中认真开展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历届药学会领导、理事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3、围绕省药学会中心工作,在省、市药学会工作中埋头苦干、勤恳工作的个人会员,为所在市药学会工作和省药学会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
二、 评选要求及程序
1、各市学会贡献奖人选,由各市药学会推荐报送我会产生,各市药学会的推荐名额为2名;我会学会贡献奖的人选,由我会组织各委员会推荐,获奖人员由我会评定产生。
2、各市药学会应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推荐的本学会贡献奖人选以推荐表形式(见附件)上报我会。推荐表应加盖公章并签字。
推荐表报送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改革月报大楼10楼3室,浙江省药学会秘书处。邮编:310003;联系电话:0571-87245802邮箱:info@zjyxh.org。电子版请到我会网站下载。
3、获得“学会贡献奖”称号的同志,将受邀参加浙江省药学会成立60周年庆典大会,并在会上进行表彰。
附件:
浙江省药学会“学会贡献奖”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