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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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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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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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
| 近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决议》。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全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仍然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食品安全保障的责任感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建立并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价。 二、明确目标,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实施全程监管,强化综合治理,把杭州市打造成全国食品市场秩序好、信用优、安全度高的城市。要加强政府协调,密切部门配合;要强化行业自律,开展信用建设;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要完善标准体系,落实和健全食品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市场预警等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食品安全工作良好氛围 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各基层自治组织要加强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应急知识以及遵纪守法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应急保护能力。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及时依法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并加强信息管理。教育、新闻媒体和宣传文化等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营养知识,实现宣传教育的常态化、阵地化和互动化。 四、完善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食品安全的工作经费投入,将其列入公共财政支出,并确保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检测机构,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要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检测体系和风险评估、防控预警机制,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法治,依法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督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