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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时报》反思中国药学会前高层涉腐

  • 浙江省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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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8-10-18

  ■ 本报记者 胡丽波

  卷入中国药学会原理事长郑筱萸一案并被查一年后,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因涉嫌受贿十余万元,近日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公诉至西城区法院。

  据悉,同案牵连的原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刘玉辉,也正由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西城区法院的一份起诉材料中表明:刘永久担任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期间,收受两笔贿赂款共计十余万元,其款项分别来自一家医药公司和一家医疗广告公司。

  检方认为,刘永久身为国家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较大,故提请法院予以依法惩处。

  《公益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是国家药监局窝案的主要侦查机关,在郑筱萸涉案之前,分别查处了其在国家药监局的“左膀右臂”??原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

  此前,该院反贪局局长张京文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称,2005年11月,原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刘玉辉的被捕,成为曹文庄案的突破口,而刘永久则于2006年11月被立案调查。

  这一连串反映,使得社会学界对于药学会的身份提出质疑,这一社会团体中为什么有这么多政府官员担任实际职务,而这些社团职务在他们的腐败事件中似乎又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从民间组织到社会团体

  在中国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会议室里,药学会高层与药学界知名专家、国家领导人的大幅历史照片整齐地挂在墙壁上,似乎在向参观者讲述着中国药学会的社会地位。

  “这些都是学会发展100年来所赢得的荣誉。”说这话时,中国药学会梁主任一脸自豪。

  2008年1月22日,在位于北京SOHO写字楼的办公室内,梁对《公益时报》记者坦言,自上世纪70年代,中国药学会挂靠在国家医药管理局以后,学会的工作人员都是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委派,在这个百年社团里,工作人员一直享受着特殊于一般行业协会的待遇。

  对此,中国药学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工作人员向《公益时报》表示,她本身就是从药监局调过来的,“反正待遇和级别跟药监局一样”,单位决定后,当时她是毫不犹豫来药学会的。

  实际上,如同这位工作人员一样。正是这个公务员身份给中国药学会原副秘书长刘永久带来了“麻烦”。

  2006年11月,时任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的刘永久被立案调查。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刘永久及其辩护律师表示,虽然最初刘是经国家药监局推荐才到药学会任副秘书长一职,但此后连任是通过会员选举出来的,所以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

  但法院依据检方调取的国家药监局文件,证实刘永久系经药监局研究任药学会副秘书长一职并主持工作,其享受副司级待遇,据此判定刘永久已构成受贿罪。

  针对此次受贿事件及刘的身份问题,记者试图采访了多位医学会工作人员,均被以“不了解此事”为由,拒绝了采访。

  据了解,中国药学会成立至今正好100年。早在1907年,在日本东京神田区水道桥明乐园的一座旧楼里,王焕文等一批有志于药学研究的年轻人决意成立一个学术团体,借此来“团结药学人士,共求学术上进步,推动祖国药学事业的发展”。他们给这个中国最早的学术团体取名为“中华药学会”,当时的会员只有27人,选举王焕文为会长。就此,成为了我国最早成立的学术团体之一。

  此后,经历了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直至新中国成立,中国药学会在战火中洗礼,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国的药学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1976年,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成立。3年后,经中国科协批复,中国药学会主管单位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即后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受贿事件的伤害

  近50年以来,中国药学会这个历经百年沧桑,为国家社会作出过重大贡献的社会组织,曾多次受到表彰。

  一位自称了解药学会事件内幕的学者拒绝了记者采访,但他表示,“挂靠在政府部门的社团组织,如果社团内部出了问题,一定有政府方面的责任”,而药学会所面临的问题,显然不是个案,“只是中国若干社团组织的一个缩影,虽有特殊性”。

  《公益时报》记者从中国药学会网站上获悉,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中国药学会目前已拥有会员10.5万人,下设七个工作委员会,13个专业委员会,主办15种学术期刊。

  此前,郑筱萸2005年6月被免去国家药监局长之后,曾改任中国药学会理事长;郑亲手提拔的时任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兼任学会秘书长。两人成为这家正部级官办行业机构的决策者与执行人。

  而此案的另一重要人物刘玉辉,作为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主要依托于国家药监局的行政资源,以学会之名在医药系统组织企业会议和培训,并由此成为一张医药腐败网络的重要掮客。有人举报,在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0万元注册资本中,刘玉辉出资近200万元,这笔资金系挪用中国药学会而来。

  检方查证,刘玉辉与郑筱萸家庭成员关系甚好,曾与郑的儿子郑海榕长期活跃于广东医药界,郑筱萸的一部分贿赂发生在其担任中国药学会理事长时;曹文庄所受的230万元贿赂中,亦有110万元是通过刘玉辉之手所得。

  如今,国家药品监督系统腐败案已渐近尾声。其中,郑筱萸已于2007年7月10日被执行死刑;曹文庄于8月28日被终审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原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卢爱英、原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也分获14年徒刑及无期徒刑。

  《公益时报》记者从监察部获知,自该部协助查处并通报国家药监局窝案后,针对该局以及中国药学会所暴露的问题已引起高层关注。一个事实是,受中国现行体制所限,行业协会的发展瓶颈恰恰是自治缺失,不仅未能发挥对政府管理不足的补充,甚至沦为“二政府”,成为滋生商业贿赂的腐败温床。据悉,今年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已受命调研药监腐败窝案,同时探讨行业协会的关联腐败根源。

  “以前的事情我们不太了解,但我们会引以为戒,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药学会办公室梁主任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药学会已经选举了新的理事长、秘书长,这对于药学会来说,又是“一个新的起点”。

  此前,2007年9月1日,中外600名药学界同仁欢聚北京,共庆中国药学会成立一百周年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出席庆祝大会并致词,他对中国药学会的历史贡献作了高度评价,中国药学会建会100年来,为推动中国药学科学技术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经济体制改革引发社会体制改革,官办行业协会应运而生,原来的行政机构“翻牌”形成行业协会。

  政会不分的历史渊源

  建国后最早的由政府推动成立的行业协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它成立于1952年,简称中国贸促会,又称中国国际商会。该机构对内是政府机构,对外是民间团体。

  但行业协会在中国最早的出现时间,可以追溯到明代,那时我国就产生了类似行业协会的组织,是行业协会的萌芽。清代政府对行业协会持鼓励的政策,但到建国初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行业协会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1956年,公私合营之后,不再有资本家、企业主,行业协会也就自动解散了。”原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网专家委员会主任张经说。

  直到1978年,随着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特征的企业改革的深入,针对部门管理各自为政的状况,我国开始借鉴国外经验,设立行业协会。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和中国食品协会。这是政府推动行业协会的起步阶段。

  “70年代末,政府开始自上而下的组建行业协会,这些协会的功能类似于人民团体。人民团体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行业协会就是党联系企业的纽带。”贾西津说。

  引发协会大规模出现的,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家政府机构调整。当时,政府从职能中逐渐剥离出一些职能转交给行业协会,使行业协会在政府的主导下得以产生。张经把这个过程称为行政机关“翻牌”成为行业协会。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对工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除保留或新设一些行政部门,主要承担行业规划、协调、监督与服务的职能外,原来的一些专业经济部门改为经济实体或行业总会。经济实体不再承担政府管理职能,如撤销航空航天工业部,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行业总会则作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机构,代行政府行业管理的职能,在管理上,由原来的偏重条条框框的部门管理转为偏重综合性的行业管理,例如,当时轻工业部和纺织部改为中国轻工总会和中国纺织总会,主要职能是搞好行业规划,实施行业政策,进行宏观指导和为企业提供服务。

  1997年国家经贸委又在上海、广州、厦门、温州四个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次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将煤炭、冶金等九个部改为九个国家局,2001年又将九个国家局分别组建、改组成相关综合性行业协会,原国家局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国家经贸委承担。

  “回顾发展历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行业协会大量涌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的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社会体制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行业协会便大量涌现了。”张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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