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双面药商”的措施要升级
新疆喀什地区警方通报,继生产假糖脂宁胶囊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冬、付其长被抓获后,另有张安杰、马元杰、王俊清、王丽萍4名犯罪嫌疑人已落网。(2月19日《中国医药报》)
新闻中说,犯罪嫌疑人有着合法药企全国总经销的资格,却大肆销售假药,对于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双面药商”,应当如何加强管理,是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当前,《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糖脂宁胶囊”假药事件的发生,恰好提供了三个启示:
现行《药品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药处罚过轻。在我看来,不仅应该将药品造假者驱逐出市场,而且要罚到他们倾家荡产。更重要的是,在刑事责任上仍有必要提高处罚力度,将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法定刑期提高到10年以上。
其次,必须加强对“义诊”的管理。从新闻报道来看,“糖脂宁胶囊”假药事件中,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打着“中国慢性病康复协会”的旗号,采取所谓的专家坐诊等方式,暗地里销售“糖脂宁胶囊”。事实上,近年来以义诊、免费讲课、体检为诱饵私售假药的事件屡有发生。对此如何规范,是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