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简介学会章程组织架构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学会要闻业界新闻行业准则团体标准年报专区科技奖励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学会规章
科普宣传
药学科普
专业委员会
全部
药讯专区
药讯简介投稿须知往期查看
学会党建
党支部介绍党支部成员党建新闻清廉建设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单位会员名录会员风采

卫生部要求停用一心公司所产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 浙江省药学会
  • 浏览量:11
  • 发布时间: 2009-03-07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7日18:08   卫生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9年3月6日,我部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经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心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批号为0809022、0810011、0810012、0810021、0810022)可见异物,检查不合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3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停止销售和使用该药品。

  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就立即停止使用一心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一心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做好相关记录。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妥善保存该药品使用的相关记录,保证药品信息可追溯。一经发现不良事件患者,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责任,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并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

  四、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内本通知的传达、落实情况在3月8日17时前报卫生部医管司。

  卫生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六日


首页|
学会概况|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政策法规|
科普宣传|
专业委员会|
药讯专区|
学会党建 |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571-87245802
Email:zjyxh2017@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浙江省药学会 版权所有浙ICP备081106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