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简介学会章程组织架构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学会要闻业界新闻行业准则团体标准年报专区科技奖励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学会规章
科普宣传
药学科普
专业委员会
全部
药讯专区
药讯简介投稿须知往期查看
学会党建
党支部介绍党支部成员党建新闻清廉建设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单位会员名录会员风采

多吃不补反伤身丨化“维”为危

  • 浙江省药学会
  • 浏览量:15
  • 发布时间: 2021-02-23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的健康问题格外关注,保健意识也相应提高。较快的生活节奏也致使许多人都处于身体亚健康状态。同时,各类“保健品”商家的广告铺天盖地,以至家喻户晓。因此,“保健品”则得到了普遍“认知”与认可。而维生素可以说是在这众多“保健品”中拥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无论是商场,超市还是药店,维生素补充剂品种繁多,琳琅满目。在这盲目跟风,虚假推广横流的时代,这些维生素补充剂一度热销。不可避免的导致了维生素的滥用——化(消化)“维”(维生素)为危。

一

什么是维生素

    维生素是维持人体正常机能的,在人体内不能合成,或合成较少的有机化合物,是维持生命所必须的重要营养素之一。它不是机体组织的组成成分,同样也不能够供能,但是在调节人体物质能量代谢、生长发育和维持机体生理功能上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维生素根据它的溶解特性分为两种:水溶性维生素(维生素B和维生素C)和脂溶性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和维生素K)。




二

维生素的使用存在着误区

     目前对于“三素”中的激素和抗生素的使用日渐规范,可是维生素的滥用情况仍然普遍。一般会存在一些误区,例如有人认为维生素多多益善;维生素补充剂可以代替蔬菜水果;又有人认为可以靠食用维生素C补充剂来抗感冒;水溶性维生素可以随尿液排除,多服无害等。

     事实上,这些理解都是秕言谬说。人体若是在正常膳食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额外补充维生素。维生素的补充剂只有在人体单靠摄食补充不足时才需要酌量补充,或者是当人体处于特殊状态(例如妊娠时,准妈妈需要额外补充叶酸等,但是服用剂量也需要遵医嘱),而滥用维生素非但不补反而伤身。


三

维生素滥用的危害

以下就是过量服用维生素的危害


1

维生素A:过量服用可引起中毒综合征(烦躁易怒;头痛呕吐;皮肤干燥、瘙痒和肝脾肿大等),还会造成四肢关节疼痛、骨质增生、毛发脱落、乏力、食欲不振、体重减轻……不论是成人还是儿童,连续用药超过六个月,皆可引起慢性中毒。

2

维生素B:大量服用会引起头痛、头昏、眼花、烦躁、疲倦、食欲减退、腹泻、心律失常、浮肿、皮疹、哮喘等症状。

3

维生素C: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及尿钙增高所致的泌尿系统结石;大剂量静脉注射会发生溶血甚至静脉栓塞而致猝死。

4

维生素D:长期大量服用可使血钙浓度上升,从而形成泌尿系统结石,或促使肾脏等器官发生钙化。还可产生VD3过多症,出现食欲减退,过度口渴、恶心、呕吐、烦躁、体弱、便泌腹泻交替等情况。

5

维生素E:长期日用量超过400mg,可导致血栓形成、月经过多或闭经;超过2000mg时,会引起生殖功能障碍。

6

维生素K:过量使用可引起严重的黄疸、溶血性贫血及肝细胞损害等。

四

含有维生素的食物

古人云:是药三分毒。因此维生素补充剂也要谨慎食用。若自身身体中的维生素稍有缺乏,小编还是建议试着通过合理膳食的方式进行补充,必要时刻还需就医。



来源:宁波市第一医院药学部

首页|
学会概况|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政策法规|
科普宣传|
专业委员会|
药讯专区|
学会党建 |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571-87245802
Email:zjyxh2017@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浙江省药学会 版权所有浙ICP备081106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