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委会成立筹备会议在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召开
为积极响应近年来国家加强药品审评审批提质增效和鼓励创新研发的政策导向,打造专业的临床试验交流平台,从而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宁波地区生物医药临床研究的高质量发展,经宁波市药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审议通过,正式启动宁波市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成立工作。8月29日下午,宁波市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委会成立筹备会议在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召开。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注册生产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兼宁波市药学会监事长卢杰、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雪琴副院长、宁波各大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等10余位同志和药学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卢杰处长代表市局主管部门和学会领导,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了三个”一”概念。第一需要成立一个专业组织,这是顺应国家对创新药发展要求的需要,更是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第二需要重视一个问题,我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目前存在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其中PI资质问题是目前关注的“重中之重”。第三需要搭建一个平台,借助药物临床试验专委会搭建宁波地区“产学研临”相互融合的平台,让本地药品生产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企业与科研机构的“一线对接”,让学术界和产业界合作共赢。最后,卢处分享了宁波地区现有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运行大数据(备案机构、专业数、在研项目和备案PI)和本市药企2023年药品注册和批件获取情况,并提出希望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牵头,下阶段要围绕“推选好委员、保障好会务、营造好氛围”三个方面尽快推进,突出重点,确保专委会成立筹备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雪琴副院长表示对宁波市药学会将第一医院确定为主委单位表示感谢,筹备组将尽快按照宁波市药学会十届理事会二次会议的要求,争取9月份完成宁波地区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推荐确认工作。同时表态一定将宁波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的学术平台建设好,进一步推动我市临床研究机构和生物医药产业紧密协作,聚力攻坚,并为主管部门今后制定决策提供参考。
会上讨论了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地区分配规则和名额、委员推荐的形式,并决定配合专委会长期工作开展的需要成立秘书处。
会后,参会人员参观了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病房,同行之间作了深入探讨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