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简介学会章程组织架构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学会要闻业界新闻行业准则团体标准年报专区科技奖励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学会规章
科普宣传
药学科普
专业委员会
全部
药讯专区
药讯简介投稿须知往期查看
学会党建
党支部介绍党支部成员党建新闻清廉建设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单位会员名录会员风采

“是药三分毒”,警惕药物性肝损伤

  • 浙江省药学会
  • 浏览量:12
  • 发布时间: 2019-09-09

药物性肝损伤

人们常说是药三分毒,药能治病,也能伤身。肝脏作为药物代谢的主要场所,当用药不规范时,很容易受到损伤,严重的,甚至引起肝衰竭。年初来自上海的研究者在《Gastroenterology》(IF 20.773)杂志上发表的研究论文统计了2012-2014年我国大陆人群中因药物诱发的肝损伤的情况。每10万人中就有24人左右患有药物性肝损,高于西方国家的报道。在我国大陆地区,引起肝损伤的最主要药物为各类保健品和传统中药(占26.81%)、抗结核药(占21.99%)、抗肿瘤药或免疫调节剂(占8.34%)。该研究结果引起广泛关注,保健品、传统中药位居药物性肝损伤之首。




01

引起肝损伤的药物

~~~

保健品不要随便吃

现在的保健品市场如火如荼,各类保健品五花八门,价格大多较昂贵,“鱼肝油、减肥茶、蛋白粉、药酒、葡萄籽胶囊...”经常有“某消费者吃保健品吃坏肚子”等报道,但是依然有大批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爱美的减肥人士等。

大部分人购买保健品是为了提高免疫力、保持身体健康,但是保健品不是灵丹妙药,严格来说,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消化内科茅益民教授直言,正常健康人群在日常饮食外,无需额外补充维生素或微量元素,“如出现一些符合缺乏某种营养成分的身体症状,首先应选择就医,听从专业指导后以药物形式进行治疗。”

~~~ 中药服用需谨慎

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有关中药的毒副作用、不良反应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对不良反应的认识逐步深入。中药对肝脏的毒性作用,主要损害肝细胞,多由药物的毒性成分或某些有毒性作用的中间代谢产物引起,通过多种不同的途径,最终引起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肝脏损害,临床以急性肝细胞坏死、急性肝炎最为常见。

具有肝脏毒性作用的中药较多,既有有毒药物或作用峻猛的药物,如黄药子、雄黄、砒霜、斑蝥、大黄、半夏、番泻叶、苍耳子等,也有作用平和的药物,如麻黄、柴胡、苍术、艾叶等,应用不当都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肝脏毒性,引起肝细胞肿胀、变性、坏死,导致急性肝损害。

除此之外,在日常生活中,到底都有哪些常用药物,会引起肝损伤呢?

以上药物引起的肝损伤程度各有差异,有些可能只是轻微的肝功能指标的一过性升高,停药后可自动恢复,有些严重的甚至会引起肝衰竭。在应用这些药物时要定期复查肝功能(尤其是前3-6个月期间),便于采取适当措施。Hepatox药物性肝损伤专业网(http://www.hepatox.org/)上,对各类药物的毒性机制、诱发肝损的严重程度等均有详细的介绍,如果在用药阶段想要更好的了解其对肝脏的影响,在网站上可以进行详细的查找。

02

如何有效防治?

纠正认识误区:中国老百姓对药物的认识有些还比较模糊,尤其是中老年人。担心药物作用不够明显,只能吃一片的,可能一次吃两片;担心医生开的不够全面,自己搭配几种药物吃;甚至于听信民间偏方,来点原生态的药草、或者保健品自行进行调理。应该严格按照医生及药师的要求正确服药,不多服、不自行调整药物剂量,仔细研读说明书,明确药物来源、用量、副作用,做到按照要求服药。

监测肝脏指标:尤其针对有慢性疾病的患者,因为需要长期使用药物,故要定期进行相关肝功能的检测,按照医生的要求调整用药,但自身出现一些如黄疸、乏力、呕吐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必要时需要进行保肝治疗:当患者出现了肝损的相关症状时,必要的情况下需要服用一些保肝药物。

值得注意的是,保肝药物本身也是药,在使用过程中也要特别注意,不建议两种及以上的保肝药同时用于药物性肝损患者的保肝治疗。

总之,我们需要理性看待药物,尤其是保健品及中药,如果服用后出现眼睛、皮肤、小便发黄,甚至有恶性呕吐等症状,很可能是肝功能出现异常,一定要尽早去医院检查治疗。


文章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

作者:谭笔琴 江砚

投稿:zjyxhkp@163.com

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首页|
学会概况|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政策法规|
科普宣传|
专业委员会|
药讯专区|
学会党建 |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571-87245802
Email:zjyxh2017@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801室

浙江省药学会 版权所有浙ICP备08110626号-2